公共服務應與人力資源市場進行區分界定
發布時間:2010-08-27 新聞來源:山東英才網聯
山東英才網聯市場部新聞中心訊。
不久前,全國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座談會在山東省煙臺市召開。從此次會議上傳達出的信息表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將以統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為突破口,以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為重點,以增強市場機制的活力為核心,以構建人力資源市場體系為基礎,加快整合步伐,推動統一規范、更加開放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為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就業優先發展戰略服務。
這也意味著,原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勞動力市場和原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市場的整合進程將進一步加快,一個統一規范、更加開放的人力資源市場即將建成。那么,這兩個市場在整合過程中需要強化哪些方面的功能?理想的人力資源市場應該具備哪些特征?整合之后的人力資源市場的積極作用表現在哪些方面?如何進一步強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職能?針對這些問題,本報記者近日采訪了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就業研究所助理研究員、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教師李洪堅博士。
記者:就我國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的發展目標來說,一個理想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應該具備哪些特征?
李洪堅:一個理想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應該具備以下特征:首先是市場配置。市場機制在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和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消除各種影響市場機制發揮的體制障礙,保障企業用人自主權和勞動者擇業自主權,特別是保障勞動者的自由流動。什么時候勞動者不是因為其他原因,而是因為工資待遇的高低而流動,并且在流動時不存在體制性成本,比如社保的轉移接續成本等等,應該說人力資源市場機制建設就算成功了。
其次是要保證公平競爭。這個市場就應該是開放和統一的,不存在人為的市場分割和市場歧視,也沒有各種形式的市場壟斷,不同的企業和勞動者在這個市場上有公平的競爭機會,實現勞動者公平就業和同工同酬。
再次是要有效調控。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措施,以規范和糾正可能存在的市場失靈問題。如維持人力資源市場正常秩序,保護弱者的合法權益,扶持弱者在勞動力市場競爭中也可以維持基本的生活需要等等。
最后一點是要服務完善。建立完善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包括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和公共就業服務等方面。前者如人力資源市場調查及信息披露,包括就業和失業情況、工資水平等等;后者包括針對失業人員的職業介紹和就業培訓等方面內容。
近年來,我國已經在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方面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很多方面仍然有待完善,表現在:一是各種體制因素造成的流動障礙仍然存在,如戶籍制度造成的城鄉和區域人力資源市場的分割,干部身份管理制度造成體制內外的分割,這些分割不利于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二是政策法規不完善。例如在反就業歧視立法方面,雖然在 《就業促進法》中有反就業歧視條款,但是對各種就業歧視問題缺乏有效的司法措施。三是人力資源服務體系不完善。特別是在勞動力市場信息方面,包括市場工資調查、職位空缺調查等方面,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作用和效率也有待提升。
記者:在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不斷趨于完善進程中,現在需要強化的是機構整合、制度建設、完善功能,還是加強監管?各方面之間是何種關系?
李洪堅:我想這幾個方面都是需要的:從機構整合方面來看,原有的勞動部門所屬的勞動力市場中介和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市場中介自成網絡體系,兩類機構在業務、職能以至在服務對象上存在重疊,這種分離導致就業服務機構的重復建設、信息封鎖、資源浪費和無效競爭,不利于建立一個統一、開放、競爭、高效的人力資源市場。整合機構,無疑可以促進資源共享和提高效率。
從制度建設方面看,目前我們的人力資源市場制度,如反就業歧視的立法、職業中介機構準入和監督管理制度、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績效管理制度等方面,無疑仍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從完善功能方面看,在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方面,目前在市場信息的調查和披露上仍有較大的欠缺,調查失業率的數據還沒有公布、高校畢業生各專業的就業率、科學可信的工資調查也未能向社會提供,相關主體難以利用相關信息進行科學決策,這就會引起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市場低效率。在公共服務功能方面,目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就業信息缺乏、質量不高、功能單一,使得求職者和用人單位匹配的效率得不到保障。
從加強監管方面看,要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
這幾個方面是相互聯系的,通過機構整合提高相關政府部門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效率,能使其更為關注和履行其核心的職能,如制度設計和宏觀管理;法律制度體系的完善,無疑能為人力資源市場體系的各種功能發揮提供法律依據;機構效率的提高和完善的法律制度也將更有利于加強監管。
記者:對于我國人才強國戰略以及擴大就業發展戰略的實施來說,一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的積極作用表現在哪里?
李洪堅:人力資源市場的基本功能是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提高人力資源利用效率,使合適的人能到合適的崗位上,人盡其才。一方面,消除了各種體制性流動障礙,可提高人力資源供求雙方匹配的滿意度,舉例說,在某些體制內單位,人才的流動是受到嚴格控制的,存在體制障礙,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問題解決不了,想辭退的人辭退不了,想招的人卻沒有編制,導致部分單位人員積壓與短缺并存,無疑不利于激勵人才積極性的發揮。
另一方面,完善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可提高人力資源供求雙方的匹配效率,如通過就業中介服務降低摩擦性失業,通過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的收集和發布,幫助企業和個人提前作出決策,有效防范結構性失業。
記者:在一個完整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職能的有效發揮,對于擴大就業具有重要作用,應該采取何種措施進一步強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這種職能?
李洪堅:主要有以下幾方面:首先是明確界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職能定位。明確界定公共服務職能與市場化的服務職能定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定位于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與市場的監管者。一方面,應當對原勞動部門和人事部門所屬的職業介紹機構的現有業務進行劃分,實現公益性項目和盈利性項目的分離,公益性項目延續事業單位的管理模式,把盈利性項目徹底推向市場。另一方面,考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與營利性就業中介機構的工作目標和服務對象的區別問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更多內容應集中在保障性服務方面,確保失業者、低收入群體、缺乏工作技能者能夠獲得就業服務。
其次是建立全國性就業服務信息網絡體系,實現供求信息在更大范圍內的對接。目前,勞動者的流動是全國性的,但各個地區之間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無法共享,以至同一地區的原勞動部門的職業介紹機構信息和人才市場信息也存在分隔。因此,政府應該推進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上下形成網絡,并對相關就業信息進行分類管理、儲存和更新,利用這些信息來優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從而促進勞動者合理有序和高效流動,提高就業水平。公共就業機構甚至還可以與營利性就業中介組織合作,實行公共就業服務外包,實現信息共享。
還要完善和深化公共就業服務功能。一方面,對失業人員的工作搜尋幫助、工作匹配是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核心功能,但目前信息收集,特別職位空缺信息的收集和發布能力不高,未能與勞動者和公司之間形成緊密的、持續的關系,對失業者關注的廣度和深度不夠,應加大對長期失業者的政策干預力度,為長期失業者提供更加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另一方面,公共就業中介組織的功能不完備,服務功能集中于提供職業介紹上。所以,應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失業人員就業能力和技能評估、培訓和培訓推薦、社會福利服務、管理私有中介組織和提供雇主特殊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加強失業人員就業、培訓、收入支持項目之間的聯系和協調。
記者:兩個市場的整合,最終要實現公共服務和市場化服務的分化,要想順利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在整合過程中注意把握哪幾個關節點?
李洪堅:一是職能和目標的界定。要明確哪些應該交給市場,哪些應該由公共服務就業機構自己做。二是要實現這些職能,具體的介入模式與服務方式應如何設計。三是如何保證服務質量和效率,包括前面提到的績效管理制度和人員隊伍建設。四是原有機構合并過程中,如何整合資源,重新布局。當然,合并過程中原有人員的重新分工問題也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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