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四川未上牌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
發布時間:2015-07-10 新聞來源:一覽電動車英才網
根據《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整治工作的通告》要求,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2015年6月1日前購買的所有電動自行車和6月1日(含6月1日)后購買的納入四川省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工作。從2015年9月1日起,所有未納入四川省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辦理注冊登記。
“2015年6月1日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可辦理注冊登記;6月1日后,不得購買超標電動自行車(未納入四川省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如若購買,不能辦理注冊登記,9月1日后不得上路行駛。”李冬梅介紹,消費者因購買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地方法規、規章規定,或者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的產品技術參數不一致的電動自行車導致無法辦理車輛登記的,有權依法要求銷售商更換或退貨。“對沒有上戶的電動自行車將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能夠提供合法來源的電動自行車處50元以下罰款,并強制上戶;對不能提供合法來源的電動自行車將暫扣)。”
同時,2015年6月1日起,凡未納入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布的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省內生產企業不得組織生產。凡不符合國家標準、地方法規、規章規定的電動自行車,一律禁止在全省銷售。
信息來源于:一覽電動車英才網
【打印】 【關閉】
分享到: | qq空間 | 新浪微博 | 人人網 | 豆瓣網 | MSN | 騰訊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