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天然氣漲價
發布時間:2013-04-16 新聞來源:一覽暖通英才網
【一覽暖通英才網報道】
隨著吉林,河北一帶天然氣漲價事件,一時間引起了,北方居民的轟動。
價格大幕開啟“搶氣潮”頻現
從4月起,長春將民用天然氣價格從每立方米2元調整到2.8元,漲幅達40%;河北邯鄲居民生活用天然氣價格也“悄悄”漲價,每立方米上調0.2元。
每立方米價格將由2.2元漲至2.4元,上調幅度9.1%——天津9日舉行的聽證會公布了待批的天然氣價格上調方案。
資源價改的“小變動”,給人們帶來的卻是“大觸動”。資源性產品兼具公共產品和商品的雙重屬性,面對改革中的“硬骨頭”,如何理順定價機制,在保民生與市場化之間尋求改革的平衡點,體現科學、公平、穩妥,成為關鍵。
而部分地方天然氣漲價前數天,一則“4月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調”消息便開始傳播,多地出現市民排隊集中購氣,甚至有人一次性搶購了3000立方米的氣,幾乎可以用十年。
面對百姓“搶氣潮”,國家發改委和多地燃氣公司對傳聞進行了“辟謠”,但在一些地方反成“精準預言”。
一邊是權威部門的“辟謠”,一邊是多個城市漲價,這令不少消費者感到擔憂。
上海市民胡朔梅表示,和用電不同,居民用天然氣基本用于滿足基本生活要求,很少存在浪費。如果氣價大幅上調,對調節供需產生的作用微弱,卻會加重百姓生活負擔。
山東濰坊市民夏欣月告訴記者,家里每年用200立方米天然氣,大約花500塊錢。如果適當漲一點可以接受,但要是一下子漲太多,老百姓負擔就重了。
目前,成品油定價新機制已經出臺,天然氣價格改革有望成為我國資源性產品價改的下一個重點。專家指出,“搶氣”風波再次警示,公眾對于能源價格焦慮情緒在上升,“改革簡單等同漲價”的模式不該成為方向。
左手虧損右手賺漲價是否“理直氣壯”?
天然氣作為優質清潔能源,直接關乎民生。國外對民用天然氣價格通常也有控制。韓國天然氣公社中國事業團代理人員告訴記者,韓國天然氣基本依靠進口,價格雖會隨成本變化而調整,但對居民用氣漲價會有控制。“雖然企業在民用氣業務部分是虧損的,但可以在其他領域得以補償。”
早在2010年6月國內陸上天然氣出廠價上調后,多地便醞釀上調民用氣價。但國家發改委要求各級物價部門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和不合理的價格,氣價大范圍調整的壓力被消解。但2012年冬季我國多地出現供氣緊張,天然氣價格調整再度被提出。供氣虧損成為石油企業、燃氣公司“理直氣壯”要求漲價的理由。
中石油的天然氣產量占全國總產量的67%,中石油高管曾多次表示國內天然氣價格偏低導致進口氣業務嚴重虧損。年報數據顯示,2012年中石油銷售進口天然氣及LNG(液化天然氣)虧損419億元。“國際的氣價貴,如果不漲價,誰還會進口天然氣?不進口就可能出現氣荒。”在天津的聽證會上,這一條也作為漲價的重要理由被列出。
多家終端銷售市場上的燃氣公司也向記者抱怨“天然氣賣得越多,虧損越大”。但就在企業大喊虧損同時,上市燃氣企業業績報告卻呈現出不一樣的景象。
最近天然氣價格漲幅達到40%的長春燃氣,去年前三季度凈利潤為5489萬元,2009年-2011年每年凈利潤均超過7000萬元。陜西天然氣公司去年凈利潤預計在2.86-4.08億元之間。深圳燃氣去年凈利潤更是達到5.28億元。
天然氣供應成本上升,從某種角度上而言只是讓一些企業出現了盈利下降,而遠沒有到入不敷出的虧損狀態,現在就急于嚷著漲價,無非是逐利目的驅使。
找尋利益平衡點讓消費者享受改革紅利
水電油氣等資源類價格改革,關系多方利益。作為生活必需品,資源類產品價格既不能因價格過高而沖擊基本民生;又不能讓公用事業企業長期“扛”虧損;也不能讓政府“大包大攬”,全由財政買單。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鄧郁松表示,“十二五”期間,我國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方向是逐步理順與可替代能源之間的比價關系,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在執行上更加順暢。
國家發改委能源經濟與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姜鑫民認為,改革“平衡點”的關鍵,是在保民生與市場化之間要尋找平衡點,要讓消費者享受改革紅利而非一味為改革買單。
天然氣的是否漲價,該如何控制宏觀調控直接關乎民生發展,國以民為本,必須站在民眾的角度去考慮問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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