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規眼鏡將有七天后悔權:三包期最長可達2年
發布時間:2014-07-03 新聞來源:揚子晚報
今年上半年,南京市消協共受理各類眼鏡咨詢161人次,其中有效投訴88件,這比2013年全年的總和還多。昨天南京眼鏡行業協會與南京市消費者協會正式公布《眼鏡產品質量包用期規定(試行稿)》(簡稱南京眼鏡三包)正式發布,新規詳細內容見http://www.yangtse.com/minsheng/2014-07-02/184410.html。
七天內不影響銷售“可后悔”
消費者徐小姐,在南京的淘淘巷一家眼鏡店鋪配了一副眼鏡,可是兩天之后,這副眼鏡的架子突然出現了斷裂,徐小姐認為商家的這副眼鏡有質量問題要求退貨,對此商家不承認,要求徐小姐檢測后再定責任,雙方一直僵持投訴到南京市消費者協會。而根據昨天出臺的南京眼鏡三包試行規定,南京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許明點評指出,徐小姐可以根據“新規”中的在“外觀完好、包裝齊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成鏡或鏡架7日內無條件退貨。
三包期最長可達2年
在新規中揚子晚報記者注意到,最長的眼鏡三包期長達2年,和2006年出臺的舊規相比,足足延長了一年時間。被重點關照的是價格在5001元以上的眼鏡架。根據新規,光學眼鏡架是按照價格標準的不同其包用期限也相應不同。三包條款明確,光學眼鏡架在出現“脫焊、鍍層脫落、螺絲脫落和滑牙”的情況下,400元以下的三包期是30天;401至1000元的三包期是90天;1001元至3000元的是180天;3001元至5000元的是1年,而5001元以上的眼鏡架則可享有2年包用期。
顯然光學眼鏡架的保修期是按照其“身價”來判定的,但是對于很多市民而言,眼鏡價格的“水很深”,那么最終參照的價格是眼鏡架的標價還是最終的成交價呢?南京市眼鏡行業協會常務副秘書長兼秘書長王云對此表示,在一般情況下,他們會依據交易憑證比如發票來進行三包,店內的眼鏡標價只作為參考。
昨天起買的眼鏡才能適用新規
對于新規適用的時間,南京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許明表示,因為南京眼鏡三包規定是7月2日頒布實施的,因此昨天購買眼鏡的消費者才能享受新三包,而在此之前購買的消費者只能參照老的三包規定維權。
揚子晚報記者了解到,新規的試行期為1年,在試行期內會根據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與更新,進行補充完善,盡快形成正式的規定發布。需要提醒的是,因為角膜塑形鏡屬于醫療器械用品,目前硬性角膜塑形鏡還不適用本規定。此外,國家有關福利機構用于矯正視力殘疾,非經營銷售的配發眼鏡產品,也不適用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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