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醫五院醫生幫患者指定眼鏡店涉嫌違規
發布時間:2014-07-04 新聞來源:南方都市
今年5月,市民郭先生在斗門遵醫五院檢查眼睛完畢后,醫生寫下了一家眼鏡店負責人的手機號,讓他到那里去配眼鏡。昨日,其妻子孫女士認為,醫生“指定”眼鏡店的行為有違職業道德。對此,遵醫五院醫務科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醫生的行為是否違規,醫院暫時沒法回應。
檢查報告寫下眼鏡店名字
今年4月底,年約30歲的孫女士到省中醫院珠海醫院眼科對眼睛進行基本檢查,收費62元。5月份,丈夫郭先生因工作需要在斗門待一個月,其間到遵醫五院對眼睛進行了基本檢查,收費148元,比妻子的要貴一倍多。
昨日,記者看到兩家醫院的收費清單,發現檢查項目大多相同。但遵醫五院的多出了“裂隙燈下眼底檢查”和“檢影”等幾個項目,其中前一項的收費為72元。中醫院的醫生告訴孫女士,這個檢查一般針對的是4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年輕人基本不用。
眼科醫生還在郭先生檢查報告單的下方寫下一家眼鏡店的名字,以及一個叫“小芳”的名字和手機號碼。醫生說這是醫院指定的眼鏡店,配鏡很專業。
醫生:眼鏡店與醫院“有合作”
孫女士說,她認為遵醫五院眼科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給患者做了不必要的檢查,存在“過度醫療”的嫌疑,而醫生指定眼鏡店也涉嫌違規,于是她向12345進行投訴。孫女士說,前幾天12345的工作人員表示,醫院回復說每個醫生有不同的治療和檢查方式,可能會對檢查項目上有所增減,對于給患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但沒有對醫生指定眼鏡店這件事作出回應。
昨天上午,當日給郭先生進行檢查的遵醫五院眼科李醫生說,進行“裂隙燈下眼底檢查”是為了對患者負責,如果這次不檢查全面,后面出問題患者找過來他就說不清了。至于指定的眼鏡店,李醫生說這家眼鏡店與醫院“有合作”,里面的驗光師都有資格證,他推薦這家眼鏡店,也是“為了患者好”。
遵醫五院醫務科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院方已對此事進行過調查,并書面回復給了市衛生局。而醫生指定眼鏡店的行為是否違規,醫院方面暫時沒法回應。
昨天中午,記者來到李醫生所說的那家眼鏡店,聽說記者是李醫生推薦過來的,店員并不意外,直接推薦了一款398元的眼鏡框。
[律師說法]
醫生或涉嫌違規
廣東華信輝煌律師事務所律師程志敏說,醫務人員應恪守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不亂設診療檢查、不亂收費用、不向患者明示或暗示推銷產品。若孫女士的描述屬實,醫生沒有預先告知檢查的項目,還明示患者到指定的“合作”眼鏡店去配眼鏡,涉嫌違規。
程志敏說,患者可向醫生所在的機構、上一級醫療機構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反映,要求退回多收的診療費用,對該醫生違規行為作出處理,同時須對該醫生宣稱與醫院有合作的眼鏡店的情況是否屬實進行調查。如果屬實應,對醫療機構與外單位合作經營的行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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