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業協會吁請慎對“營改增”擴圍
發布時間:2012-03-17 新聞來源:物流英才網
看上去很美的 “營業稅改增值稅”已在上海試點兩月有余,但結果似乎并不太理想。
近日,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下稱“中物聯”)在調研后發現,物流中的貨物運輸業普遍稅負增加,而各環節稅率不統一等其他問題仍然急需解決。為此,3月6日,中物聯已向財政部及國稅總局“上書行諫”,并提出應慎重對待試點擴圍。
物流企業稅負不降反升
導致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一是貨物運輸業務增值稅稅率偏高,二是可抵扣進項稅額偏少。
稅收一向是物流企業成本的大頭。有企業表示,稅收大約能占總成本的20%~30%。
中國物流協會副會長賀登才介紹,目前物流業運輸類(裝卸、搬運等)的營業稅稅率為3%,服務類(倉儲、配送、代理等)的營業稅稅率為5%。
根據試點方案,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試點方案》),仍舊對物流業設置了“交通運輸服務”和“物流輔助服務”(倉儲、貨代)兩類應稅服務項目,交通運輸服務按照11%的稅率,物流輔助服務按照6%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從事 ‘物流輔助服務’的企業,稅收負擔基本持平或增加不多,并且多數企業可通過內部降本增效等措施自行消化。”賀登才表示,上海市物流協會亦持同樣觀點。
然而,中物聯的調研顯示,物流中的裝卸搬運服務和貨物運輸服務(目前按交通運輸服務稅目試點征稅)從3%的營業稅稅率調整為11%的增值稅稅率,導致試點后企業實際稅負大幅增加。
按照中物聯的調研報告,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1月份實際稅負比營業稅稅負上升約3.4%,增幅高出1倍還多;上海佳吉快運有限公司1~2月由營業稅實際負擔率1.63%,上升到增值稅實際負擔率4.71%,上升189%;上海中遠物流公司1月份實際負擔率增加215%。
由于年底才是物流業集中開發票的時期,1、2月份的數據可能不夠典型。但據2011年3月中物聯對65家大型物流企業的調查,2008~2010年三年年均營業稅實際負擔率為1.3%,其中貨物運輸業務負擔率平均為1.88%。當時中物聯測算,實行增值稅后,即使貨物運輸企業發生的可抵扣購進項目實務中全部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進項稅額抵扣,實際增值稅負擔率也會增加到4.2%,上升幅度為123%。“現在的調查結果與我們此前模擬測算結果基本吻合。”賀登才介紹。
在賀登才看來,導致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一是貨物運輸業務增值稅稅率偏高;二是可抵扣進項稅額偏少。
營業稅各環節稅率不統一一直讓物流企業非常困擾。這次試點仍舊沒有對相應的增值稅確定相同的稅率,還是讓物流企業很為難。“在實際經營中,各項物流業務上下關聯,很難區分運輸服務與物流輔助服務。”賀登才表示。
據了解,改征增值稅后,交通運輸企業可抵扣的項目主要為購置運輸工具和燃油、修理費所含的進項稅。但是,“運輸工具購置成本高、使用年限長,多數相對成熟的大中型企業,未來幾年或更長時間不可能有大額資產購置,因此實際可抵扣的固定資產所含進項稅很少。”
而在貨物運輸業務中,燃油、修理費等可抵扣進項稅的成本在總成本中所占比重不足40%,即使全部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進行進項稅額抵扣,實際負擔率也會顯著增加。“現在的情況是,運貨車輛在外加油,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因不能抵扣,這些全部進了成本。”上海市物流協會表示。此外,人力成本、路橋費、房屋租金、保險費等主要成本都不在抵扣范圍內。
“稅負增加的結果,是進一步擠壓企業利潤,影響行業發展;也必然引起運價上漲,從而推高物價。”賀登才表示。
為了解決“營改增”試點過程中因新老稅制轉換而產生稅負增加的問題,2月初,上海市出臺《關于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提出對這類企業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但是,“這個方案還在調研中,因為才試點兩個月,很多企業的稅負數字還沒有全部匯總,所以目前還沒有什么實際的財政支持。”賀登才稱。
賀登才的建議是,將“貨物運輸服務”從“交通運輸服務”中剝離,納入“物流輔助服務”,適當增加增值稅進項抵扣項目,如占物流企業較大成本比例的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房屋租金等,將會解決試點中貨物運輸業務稅負大幅增加的問題。
為此,中物聯建議在今后的改革中,設立“物流綜合服務”統一稅目,與物流相關的各環節業務執行統一的稅目和稅率,以適應物流業一體化運作的需要。
慎重對待擴圍
“現在,操作環節上有許多問題尚未明確,政府又不斷出臺政策‘打補丁’,而各地又強烈要求納入試點范圍。”賀登才對此感到擔憂。
“由于一體化運作、網絡化經營的需要,物流企業普遍采用總部統一采購運輸工具、分公司實際運營的方式,這導致分公司可抵扣進項稅額很少,而總部形成大量進項稅留底的情況。”賀登才介紹。
在調研中,亦有企業反映,同一集團下屬內部貨代公司向運輸公司采購大量運力,貨代公司本身按照6%繳納增值稅,取得的運費增值稅發票可按照11%抵扣,因此貨代公司可能形成大量進項稅留底;而運輸公司的稅率由3%提高到11%,導致稅負大幅增加。
此次針對試點頒布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納稅人,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可以視為一個納稅人合并納稅。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如果能首先允許上海市改征增值稅的物流企業集團實行增值稅合并納稅,將平衡集團內的稅收負擔,有利于物流企業向大型化、集團化發展。”賀登才表示。
“總的來說,‘營改增’試點實施兩個月來,運行情況正常。”賀登才表示,這次“上書”是建議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要“慎重對待試點擴圍。因為前述主要問題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如今的試點改革卻使物流企業陷入“兩難境地”:一方面上游客戶原有的增值稅納稅人要求出具11%的增值稅發票,以擴大自身進項抵扣稅額;一方面直接從事運輸業務的實體企業稅負升高又抵扣不足,本已微薄的企業利潤進一步受到擠壓。
不過面對《中國經營報》記者及物流英才網行業專家的詢問,很多企業對這個問題諱莫如深,他們多表示“很敏感,不便多說”。
“現在,操作環節上有許多問題尚未明確,政府又不斷出臺政策‘打補丁’。而各地又強烈要求納入試點范圍。”賀登才對此感到擔憂。
中物聯在建議書中表示,有關部門在上海試點中應進一步發現和解決相關問題。在問題不能妥善解決的情況下,應慎重對待試點擴圍。
物流英才網http://wl.job1001.com行業專家表示,從制度層面講,由于試點僅在部分地區的部分行業開展,試點企業外購的貨物和勞務中還有部分不能進行抵扣,所以試點初期個別企業可能會因抵扣不完全,造成企業稅收負擔短期內會有所增加;從企業層面講,因為企業成本結構、發展時期、經營策略不同等原因,在改革初期,個別企業稅收負擔也可能會有一定增加。稅率檔次越少越清晰,一般來說,增值稅采用單一稅率是最好的,但是應當考慮服務業(物流業)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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