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寧夏地區煤、電企業的“掐架”事件,再度折射了煤電企業之間的矛盾。
3月17日,華能寧夏能源公司、大唐寧夏分公司、華電寧夏分公司、國電寧夏分公司、中鋁寧夏能源公司、京能寧東發電公司、申能吳忠熱電公司等七大火力發電企業集體上書寧夏自治區經信委,要求解決火電經營中的問題。
七家聯名上書寧夏自治區經信委的電力企業中,除了京能為北京市屬國有企業,申能為上海市屬國有企業之外,其余五家均為中央直屬企業。
涉事主角寧煤集團的資料顯示,2006年,神華寧夏煤業集團公司戰略重組,注冊資本100.3億元,其中神華集團占股51%,寧夏自治區政府占股49%。
國企經營方面出現掣肘,要求行政力量介入調停不是什么新鮮事,但似乎哪一方都無法偏袒:煤電企業上下游的零和博弈時常發生,除了長期協議,還有沒有更好的解決途徑?
按下葫蘆浮起瓢
這份聯名上書當中提示的一個信息是,目前寧夏地區的火電企業虧損嚴重。文件表示:“今年以來受電煤價格上漲,電量大幅下滑等因素影響,區內各發電企業經營舉步維艱,困難重重,火電企業已經處于全面虧損狀態!
上述企業“建議”寧夏自治區政府考慮煤價大幅上漲對各火電企業經營影響巨大的實際情況,以及有可能對區內經濟形勢造成不良影響,協調寧煤盡快降低煤價,利于電、煤共同讓利來促進自治區經濟發展大局。針對目前發電企業經營嚴重虧損的局面,建議政府協調減少直接交易電價讓利幅度或暫緩直接交易,針對發電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后電價疏導不到位的情況,建議政府協調盡快落實超低排放電價,以此幫助發電企業渡過難關。
但在3月20日,寧煤集團向上述企業發送了一份意味深長的“溫馨提示”,表示如果在3月29日前尚未簽訂相關合同,從4月1日起將無資源安排供應。
煤企此時的強勢是有原因的。去年以來,煤價大幅反彈,煤企告別了持續四年的虧損,業績迎來反轉。而電企享受了四年的低煤價,在2015年盈利達到歷史頂點后,2016年開始出現虧損。
實際上,寧夏火電企業的處境不是個例。電力市場面臨需求增長放緩、交易價格不斷下降、燃料成本大幅上漲、產能過剩等風險,2017年的日子恐怕將更加難過。而火電產能過剩更是加劇了這種困境,煤電雙方的矛盾可能將再升級。
作為唇齒相依、關系緊密的上下游產業,我國煤炭和電力行業的關系長期以來摩擦不斷。當煤炭價格上漲的時候,煤炭行業不斷提高價格,擠壓電力行業的利潤空間;反之,當煤炭價格不斷下行的時候,電力行業又拼命壓價,擠壓煤炭行業的利潤空間。這么多年來,煤電雙方一直沒有建立起一個穩定共生的關系模式。
為了解決電煤之間的矛盾,國家發改委一直試圖進行調和,從早期的電煤計劃價格到后來的煤電聯動,再到兩次電煤最高限價,又到最近的推行長期協議。盡管努力撮合,但雙方仍有劍拔弩張之意。
2016年11月底,由發改委牽頭組織,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兩大煤炭央企與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等大型電力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等五大電力央企簽訂中長期協議,協定了低于彼時市場價的“基準價”,同時約定后續將參照市場變化按照各方分擔的原則相應調整。
有分析師認為,彼時簽訂的長協價主要是針對沿海市場的下水煤(水路運輸的煤炭),價格也確實低于市場價,煤炭企業已經在很大程度上讓利于電力企業。如今的價格相較市場行情也屬于合理水平,煤、電雙方的這起地方性“掐價”事件,恐怕難以改變煤價整體較高的現狀。
國家發改委此前也明確表示,鼓勵支持煤電供求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在安全高效先進產能釋放中,將優先支持簽訂中長期合同的企業,并將加強相關市場主體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營造合同執行的良好社會環境,做好監督服務協調保障工作。
有業內人士建議,從長期看,最值得考慮的方法是雙方自由自愿換股,從而形成穩定的利益共生關系。當煤炭價格下跌的時候從電力板塊獲得利潤,反之當煤炭價格上漲時,從煤炭板塊獲得利潤,從而保持上市公司盈利的穩定性。
換股模式可以由主管部門撮合、雙方自愿成交。這跟國企改革和優化治理有內在聯通點。提升股權吸引力離不開深化改革、離不開提質增效,對于國企改革大業、對于化解煤電矛盾,可謂一舉兩得之舉。
然而中企君發現,國務院辦公廳之前印發的《關于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中,指出了一條解決矛盾的途徑:
推進強強聯合,鼓勵煤炭、電力、冶金等產業鏈上下游中央企業進行重組,打造全產業鏈競爭優勢,更好發揮協同效應。
煤炭領域重組整合是今年去產能的一大看點之一,也存在兩種不同的路徑:橫向同業之間和與下游電企之間展開。
在以往的煤價上漲過程中,電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紛紛進入煤炭領域。截至目前,華能集團、大唐集團、國電集團、國家電投集團、華電集團五大電力集團均持有煤礦,總產能17966萬噸。其中,華能集團煤炭產能6893萬噸,占總量的38%。而神華同樣也早已進入發電領域,并計劃到2020年底,火電裝機達到1.18億千瓦。
值得一提的是,煤炭、電力合作得到了相關主管部門的政策支持。2016年4月,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發展煤電聯營的指導意見》,稱發展煤電聯營,有利于構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煤電合作機制,緩解煤電矛盾,促進綠色循環發展。
煤電企業將繼續爭斗還是喜結良緣?從長期來看,穩定的發展關系對二者來說是雙贏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