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住房城鄉建設廳和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試點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在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力推總承包模式。今后廣西投資規模較大的政府投資非經營性建設項目以及采用裝配式建造的項目,建設單位都將本著質量可靠、效率優先的原則,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據了解,今后工程總承包方和建設單位可按照分級累進法分獲40%-60%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結余資金;總承包企業和建設單位將公平合理分擔風險,建設單位需要工程總承包企業出具履約擔保的,需向工程總承包企業出具不低于履約擔保金的支付擔保。試點階段的工程總承包投標人宜同時具備設計和施工資質,且不能是項目的前期咨詢單位、代建單位、監理單位和第三方項目管理單位。
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按照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對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實行全過程的承包,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的承包方式。2016年,廣西成為全國實施工程總承包試點的8個省區之一。截至2016年年底,廣西實施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累計有214個,項目投資348.9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