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環保部印發《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征求意見稿)》,規定了工業類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總體要求,提出了驗收程序、自查內容、驗收執行標準、驗收監測技術要求、驗收監測報告編制的一般要求。具體全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范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我部起草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技術指南》,見附件)。
為充分了解各有關方面的意見,現就《技術指南》公開征求意見,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7年10月15日。
聯系人: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邱立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外大羊坊8號院乙
郵編:100012
電話:(010)84943109、84943223、84943224、84943136(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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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征求意見稿)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9月29日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
1適用范圍
本技術指南規定了工業類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總體要求,提出了驗收程序、自查內容、驗收執行標準、驗收監測技術要求、驗收監測報告編制的一般要求。
本技術指南適用于無行業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的建設項目;行業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中未規定的內容按照本指南執行。
2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南。
2.1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
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是指主要因污染物排放對環境產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設項目。
2.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是指在建設項目竣工后依據相關管理規定及技術規范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建設、調試、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開展的查驗、監測等工作,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主要技術依據。
2.3環境保護設施
環境保護設施是指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以及開展環境監測所需的裝置、設備和工程設施等。
2.4環境保護措施
環境保護措施是指預防或減輕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的管理或技術等措施。
3驗收程序
驗收監測工作可分為啟動、自查、編制監測方案、實施監測和核查、編制監測報告五個階段,具體工作程序見圖1。驗收推薦程序與方法見附錄1。
4驗收自查
4.1環保手續履行情況
主要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編制及其審批部門的審批決定,初步設計(環保篇)等文件的編制,建設過程中的重大變動及相應手續完成情況,國家與地方環境保護部門對項目的督查、整改要求的落實情況,以及排污許可證申領情況等。
4.2項目建成情況
對照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等文件,自查項目建設性質、規模、地點,主要生產工藝、產品及產量、原輔料消耗,項目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貯運工程和依托工程內容及規模等情況。
4.3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4.3.1建設過程:施工合同中是否涵蓋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內容和要求,是否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進度和資金使用內容,項目實際環保投資總額占項目實際總投資額的百分比,項目竣工報告中是否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運行記錄等。
4.3.2污染物治理/處置設施:按照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的順序,逐項自查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的污染物治理/處置設施建成情況,如廢水處理設施類別、規模及工藝;廢氣處理設施類別、處理能力、工藝及排氣筒數量、主要噪聲源的防噪降噪設施、固體廢物的儲運場所及處置設施等。
4.3.3其他環境保護設施:按照環境風險、在線監測和其他設施等的順序,逐項自查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的其他環境保護設施建成情況,如裝置區圍堰、重點區域防滲工程、事故池、在線監測裝置、“以新帶老”改造工程、關;虿鸪f機組或裝置、淘汰落后生產線、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
4.3.3自查結果發現環境保護設施建成情況未完全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的應及時整改。
4.4自查結果發現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而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未經批準的,建設單位應及時履行相關手續。
5驗收監測方案與驗收監測報告編制
5.1驗收監測方案編制
5.1.1驗收監測方案編制目的及要求
編制驗收監測方案是根據驗收自查結果,明確工程實際建設情況和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在此基礎上確定驗收工作范圍、驗收評價標準,明確監測期間工況記錄方法,確定考核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果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的驗收監測點位、因子、頻次等,確定考核其他環境保護設施有效性以及是否達到設計要求的驗收核查內容,制定確保驗收監測數據質量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具體方案。
建設單位可根據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具體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編制驗收監測方案。驗收監測方案作為實施驗收監測與核查的依據,有助于驗收監測與核查工作開展的更加全面和高效。
5.1.2驗收監測方案推薦內容
驗收項目概況、驗收依據、工程建設情況、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執行標準、驗收監測內容、現場監測注意事項、其他環保設施核查內容、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方案等。
驗收執行標準確定原則見本指南“6驗收執行標準”部分、驗收監測內容確定依據、工況記錄要求和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要求見本指南“6驗收監測技術要求”部分。
5.2驗收監測報告編制
編制驗收監測報告在實施驗收監測與核查后,對監測數據和核查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得出結論。結論應明確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包括污染物達標排放監測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達標情況、環境保護設施去除效率監測結果;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其他環保設施落實情況等。
5.2.1報告編制基本要求
驗收監測報告編制應規范、全面,必須如實、客觀、準確地反映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的落實情況。
5.2.2驗收監測報告內容
驗收監測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驗收項目概況、驗收依據、工程建設情況、環境保護設施、環評結論與建議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驗收執行標準、驗收監測內容、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驗收監測結果、驗收監測結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竣工驗收登記表等。
驗收監測報告參考格式與內容見附錄2。
6驗收監測技術要求
6.1工況記錄要求
驗收監測應當在確保主體工程工況穩定、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的情況下進行,并如實記錄監測時的實際工況以及決定或影響工況的關鍵參數、如實記錄能夠反映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狀態的主要指標。推薦的典型行業主體工程、環保工程及輔助工程在驗收監測期間的工況記錄方法見附錄3。
6.2驗收執行標準
6.2.1污染排放標準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依據是經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所規定的環境保護設施和其他相關措施,原則上采用當時的標準、規范和準入要求等。在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之后發布或修訂的標準、規范和準入要求等對已經批準的建設項目執行新規定有明確時限要求的,按新規定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圍、時間,按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當建設項目涉及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未包括的污染物排放時,可按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執行標準。
6.2.2環境質量標準
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時涉及環境質量評價的,其驗收期間的環境質量應按最新頒布的環境質量標準評價。
6.2.3環境保護設施處理效果考核
環境保護設施處理效果考核可參照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工程《初步設計》(環保篇)中的要求或設計指標進行評價。
6.2.4特殊因子評價
對國家和地方標準和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決定中尚無規定的污染因子,可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工程《初步設計》(環保篇)等的要求或設計指標為依據進行參照評價。
6.3驗收監測內容
6.3.1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率監測
對以下環境保護設施均應進行運行效率監測:
1)各種廢水處理設施的處理效率;
2)各種廢氣處理設施的處理效率;
3)固(液)體廢物處理設備的處理效率和綜合利用率等;
4)用于處理其他污染物的處理設施的處理效率。
6.3.2污染物達標排放監測
對以下污染物均應進行達標排放監測或總量核算:
1)排放到環境中的廢水,排放標準有其他要求的按照標準規定執行;
2)排放到環境中的各種廢氣,包括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
3)排放到環境中的各種有毒有害固(液)體廢物,需要進行危廢鑒別的,按照相關危廢鑒別技術規范和標準執行;
4)廠界噪聲;
5)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總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總量。
6.3.3環境質量監測
環境質量監測主要針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對環境敏感保護目標的要求,主要涉及如環境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環境空氣、聲環境、環境土壤質量等的監測。
6.3.4驗收監測污染因子的確定
監測因子確定的原則如下:
1)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確定的需要監測的污染物;
2)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未涉及,但屬于原輔材料、產品、中間產物、廢物(料),或其他生產中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和一般性污染物;
3)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未涉及,但現行相關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有規定的特征污染物;
4)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未涉及,但涉及總量控制的污染物;
5)其他影響環境質量的污染物,如調試過程中已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部門提出的、對當地環境質量己產生影響的污染物等。
6.3.5驗收監測頻次
為使驗收監測結果全面和真實地反映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和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效果,采樣頻次應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情況,因此,監測頻次一般按以下原則確定:
1)對有明顯生產周期、污染物排放穩定的建設項目,對污染物的采樣和測試頻次一般為2~3個周期,每個周期3~多次(不應少于執行標準中規定的次數);
2)對無明顯生產周期、穩定、連續生產的建設項目廢氣采樣和測試頻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采不少于3個平行樣,廢水采樣和測試頻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4次,廠界噪聲測試一般不少于連續2晝夜(無連續監測條件的,需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晝夜各2次),固體廢物(液)采樣和測試一般不少于6次(堆場采樣和分析樣品數都不應少于6個),需要進行危廢鑒別的,按照相關危廢鑒別技術規范和標準執行;
3)對污染物確實穩定排放的建設項目,廢水和廢氣的監測頻次可適當減少,廢氣采樣和測試頻次不得少于3個平行樣,廢水采樣和測試頻次不少于2天,每天3次;
4)對污染物排放不穩定的建設項目,必須適當增加的采樣頻次,以便能夠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實際情況;
5)對型號、功能相同的多個小型環境保護設施效率測試和達標排放監測,可采用隨機抽測方法進行。抽測的原則為:隨機抽測設施數量比例應不小于同樣設施總數量的50%;
6)若需進行環境質量監測時,水環境質量測試一般為1~3天、每天1~2次;空氣質量測試一般不少于3天、采樣時間按GB3095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數據統計的有效性規定執行;環境噪聲測試一般不少于2天,測試頻次按相關標準執行;
7)對處理效率的測試,可選擇主要因子并適當減少監測頻次。
6.4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驗收監測采樣方法、監測分析方法、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要求均按照《HJ819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執行。
附錄1驗收推薦程序與方法
附錄2驗收監測報告
附錄3工況記錄推薦方法
附錄4驗收意見
附錄5“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相關說明
附錄1驗收推薦程序與方法
1推薦程序
建設單位可采用以下程序開展驗收工作:
2推薦方法
2.1成立驗收工作組
建設單位組織成立的驗收工作組可包括項目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機構、驗收報告編制機構等技術支持單位和環保驗收、行業、監測、質控等領域的技術專家。技術支持單位和技術專家的專業技術能力盡量足夠支撐驗收組對項目能否通過驗收做出科學準確的結論。
2.2現場核查
驗收工作組現場核查工作的目的是核查驗收監測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定,補充了解驗收監測報告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詳盡的內容,進一步了解項目特點和區域環境特征等,F場核查是得出驗收意見的必要環節和有效手段。現場核查要點可以參照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及審查要點的通知》(環辦〔2015〕113號)執行。
2.3形成驗收意見
驗收工作組可以召開驗收會議的方式,在勘查現場和對驗收監測報告內容核查的基礎上,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審批決定等要求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形成科學合理的驗收意見。驗收意見應當包括工程建設基本情況,工程變動情況,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驗收意見中還應明確具體且具可操作性的整改要求。
驗收意見參考格式見附錄4。
2.4建立檔案
一套完整的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檔案至少應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初步設計(環保篇)、施工合同(環保部分)、施工監理報告(環保部分)、工程竣工報告(環保部分)、驗收報告、信息公開記錄證明(需要保密的除外)。建設單位委托技術機構編制驗收監測報告的,還應把委托合同、責任約定等委托涉及的關鍵材料列入檔案。建設單位成立驗收工作組協助開展驗收工作的,還應把驗收工作組單位及成員名單、技術專家專長介紹等材料列入檔案。
附錄2驗收監測報告
××項目竣工環境保護
驗收監測報告
建設單位:
編制單位:
×年×月
建設單位:
法人代表:
編制單位:
法人代表:
項目負責人:
建設單位編制單位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編:郵編:
地址:地址:
1驗收項目概況
簡述項目名稱、性質、建設單位、建設地點、立項過程、環評報告書(表)編制單位與完成時間、環評審批部門、審批時間與文號、開工、竣工、調試時間、申領排污許可證情況、驗收工作由來、驗收工作的組織與啟動時間、驗收范圍與內容、是否編制了驗收監測方案、方案編制時間、現場驗收監測時間、驗收監測報告形成過程。
2驗收依據
2.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
2.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2.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2.4主要污染物總量審批文件;
2.5環境保護部門其他審批文件等。
3工程建設情況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項目所處地理位置,所在省市、縣區,周邊易于辨識的交通要道及其他環境情況,重點突出項目所處地理區域內有無環境敏感目標,生產經營場所中心經度與緯度;本項目主要設備、主要聲源在廠區內所處的相對位置,附地理位置圖和廠區總平面布置圖。廠區總平面布置圖上要注明廠區周邊環境情況、主要污染源位置、廢水和雨水排放口位置、廠界周圍噪聲敏感點與廠界、排放源的相對位置、距離,噪聲監測點、無組織監測點位也可在圖上標明。
3.2建設內容
簡述項目產品、設計能規模、工程組成、建設內容、實際總投資,附環評及批復階段建設內容與實際建設內容一覽表(對于與環評及批復不一致的要備注)。
對于改、擴建項目應簡單介紹原有工程及公輔設施情況,以及本項目與原有工程的依托關系等。
3.3主要原輔材料及燃料
列表說明主要原料、輔料、燃料的名稱、來源、設計消耗量、調試期間消耗量,給出燃料設計與實際的灰分、硫分、揮發分及熱值。
3.4水源及水平衡
簡述建設項目生產用水和生活用水來源、用水量、循環水量、廢水回用量和排放量,附實際運行的水量平衡圖。
3.5生產工藝
簡述主要生產工藝原理、流程,并附生產工藝流程與產污排污環節示意圖。
3.6項目變動情況
對于項目發生重大變動的或存在變化情況的應簡述或列表說明,主要包括環評及批復階段要求、實際建設情況、變動原因、發生重大變動的有無重新報批環評文件、存在變化情況的有無變動說明。
4環境保護設施
4.1污染物治理/處置設施
4.1.1廢水
簡述廢水類別、來源于何種工序、污染物種類、治理設施、排放去向,并列表說明,主要包括:廢水類別、來源、污染物種類、排放規律(連續,間斷)、排放量、治理設施、工藝與設計處理能力、設計指標、廢水回用量、排放去向(不外排,排至廠內綜合污水處理站,直接進入海域、直接進入江、湖、庫等水環境,進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庫、沿海海域,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進入其他單位,進入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其他(包括回噴、回填、回灌、回等))。附主要廢水治理工藝流程圖、全廠廢水及雨水流向示意圖、廢水治理設施圖片。
4.1.2廢氣
簡述廢氣來源于何種工序或生產設施、廢氣名稱、污染物種類、排放形式(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及治理設施,并列表說明,主要包括:廢氣名稱、來源、污染物種類、排放形式、治理設施、工藝、設計指標、排氣筒高度與內徑尺寸、排放去向、治理設施監測點設置或開孔情況等,附主要廢氣治理工藝流程圖、廢氣治理設施圖片。
4.1.3噪聲
簡述主要噪聲來源、類別、治理措施,并列表說明,主要包括:噪聲源設備名稱、源強、臺數、位置、運行方式及治理措施(如隔聲、消聲、減震、設備選型、設置防護距離、平面布置等)。附噪聲治理設施圖片。
4.1.4固(液)體廢物
簡述或列表說明固(液)體廢物名稱、來源、性質、產生量、處理處置量、處理處置方式,一般固體廢物暫存與污染防治及合同簽訂情況,危險廢物暫存與污染防治及合同簽訂、委托單位資質,危廢轉移聯單情況等。
若涉及固(液)體廢物貯存場(如灰場、赤泥庫等)的,還應簡述貯存場地理位置、與廠區的距離、類型(山谷型或平原型)、貯存方式、設計規模與使用年限、輸送方式、輸送距離、場區集水及排水系統、場區防滲系統、污染物及污染防治設施、場區周邊是環境敏感點情況等。
附相關生產設施、環保設施及敏感點圖片。
4.2其他環保設施
4.2.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簡述危險化學品貯罐區、油罐區、其他裝置區圍堰尺寸,重點區域防滲工程、地下水監測(控)井設置數量及位置,事故池數量、尺寸、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統及雨水切換閥位置、切換方式,危險氣體報警器數量、安裝位置、常設報警限值,事故報警系統,應急處置物資儲備等。
4.2.2在線監測裝置
簡述廢水、廢氣在線監測裝置安裝位置、數量、型號、監測因子、監測數據聯網系統等。
4.2.3其他設施
“以新帶老”改造工程、污染物排放口規范化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要求采取的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4.3環保設施投資及“三同時”落實情況
簡述項目實際總投資額、環保投資額及環保投資占總投資額的百分率,列表按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綠化、其他等說明各項環保設施實際投資情況。
簡述項目環保設施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及環保設施“三同時”落實情況,附項目環保設施環評、初步設計、實際建設情況一覽表。
5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表)的主要結論與建議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5.1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表)的主要結論與建議
摘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中對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及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效果的要求、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及要求、其他在驗收中需要考核的內容,有重大變動環評報告的,也要摘錄變動環評報告的相關要求。
5.2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原文抄錄環保部對項目環評報告書(表)的批復意見,有重大變動環評報告批復的,也要抄錄變動環評批復的意見。
6驗收執行標準
按環境要素分別以表格形式列出驗收執行的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質量標準的名稱、標準號、標準等級和限值,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與審批部門審批文件名稱、文號,以及其他執行標準的標準來源、標準限值等。
7驗收監測內容
7.1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通過對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及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去除效率的監測,來說明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具體監測內容如下:
7.1.1廢水
列表給出廢水類別、監測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雨水排口也應設點監測(有水則測),附廢水(包括雨水)監測點位布置圖。
7.1.2廢氣
7.1.2.1有組織排放
列表給出廢氣名稱、監測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并附廢氣監測點位布置圖,涉及等效排氣筒的還應附各排氣筒相對位置圖。
7.1.2.2無組織排放
列表給出無組織排放源、監測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并附無組織排放監測點位布置圖。無組織排放監測時,同時測試并記錄各監測點位的風向、風速等氣象參數。
7.1.3廠界噪聲監測
列表給出廠界噪聲監測點位名稱、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附廠界監測點位布置圖。
7.1.4固(液)體廢物監測
簡述固(液)體廢物監測點位設置依據,列表說明固(液)體廢物名稱、采樣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
7.2環境質量監測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對環境敏感保護目標有要求的要進行環境質量監測,以說明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涉及如環境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環境空氣、聲環境、環境土壤質量等的監測。監測內容如下:
簡述環境敏感點與本項目的關系,說明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或監測斷面布設及監測因子的選取情況。按環境要素分別列表說明監測點位名稱、監測點位經緯度、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附監測點位布置圖(圖中標注噪聲敏感點與本項目噪聲源及廠界的相對位置與距離,地表水或海水監測斷面(點)與廢水排放口的相對位置與距離,地下水、土壤與污染源相對位置與距離)。
8質量保證及質量控制
排污單位應建立并實施質量保證與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證自行監測數據的質量。
8.1監測分析方法
按環境要素說明各項監測因子監測分析方法名稱、方法標準號或方法來源、分析方法的最低檢出限。
8.2監測儀器
按照監測因子給出所使用的儀器名稱、型號、編號及自校準或檢定校準或計量檢定情況。
8.3人員資質
簡述參加驗收監測人員資質或能力情況。
8.4水質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水樣的采集、運輸、保存、實驗室分析和數據計算的全過程均按《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手冊》(第四版)的要求進行。采樣過程中應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樣;實驗室分析過程一般應使用標準物質、采用空白試驗、平行樣測定、加標回收率測定等,并對質控數據分析,附質控數據分析表。
8.5氣體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1)盡量避免被測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對分析的交叉干擾。
(2)被測排放物的濃度在儀器量程的有效范圍(即30%~70%之間)。
(3)煙塵采樣器在進入現場前應對采樣器流量計、流速計等進行校核。煙氣監測(分析)儀器在測試前按監測因子分別用標準氣體和流量計對其進行校核(標定),在測試時應保證其采樣流量的準確。附煙氣監測校核質控表。
8.6噪聲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聲級計在測試前后用標準發生源進行校準,測量前后儀器的靈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測試數據無效。附噪聲儀器校驗表。
8.7固體廢物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采樣過程中應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樣;實驗室樣品分析時應使用標準物質、采用空白試驗、平行樣測定、加標回收率測定等,并對質控數據分析,附質控數據分析表。
9驗收監測結果
9.1生產工況
簡述驗收監測期間實際運行工況及工況記錄方法、各項環保設施運行狀況,列表說明能反應設備運行負荷的數據或關鍵參數。若有燃料,附燃料成分分析表。
9.2環境保設施調試效果
9.2.1污染物達標排放監測結果
9.2.1.1廢水
廢水監測結果按廢水種類分別以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評價廢水達標排放情況,若排放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9.2.1.2廢氣
1)有組織排放
有組織排放監測結果按廢氣類別分別以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評價廢氣達標排放情況,若排放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2)無組織排放
無組織排放監測結果以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評價無組織排放達標情況,若排放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附無組織排放監測時氣象參數記錄表。
9.2.1.3廠界噪聲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以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評價廠界噪聲達標排放情況,若排放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9.2.1.4固(液)體廢物
固(液)體廢物監測結果以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評價固(液)體廢物達標情況,若排放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9.2.1.5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根據各排污口的流量和監測濃度,計算本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評價是否滿足審批部門審批的總量控制指標,無總量控制指標的不評價,僅列出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預測值。
對于有“以新帶老”要求的,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列出“以新帶老”前原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并根據監測結果計算“以新帶老”后主要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涉及“區域削減”的,給出實際區域平衡替代削減量,并計算出目實施后主要污染物增減量。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結果表。
若項目廢水接入下游污水處理廠的只核算出接管總量,不計算排入外環境的總量。
9.2.2環保設施去除效率監測結果
9.2.2.1廢水治理設施
根據各類廢水治理設施進、出口監測結果,計算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評價是否滿足環評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設計指標。
9.2.2.2廢氣治理設施
根據各類廢氣治理設施進、出口監測結果,計算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評價是否滿足環評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設計指標。
9.2.2.3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評價噪聲治理設施的降噪效果。
9.2.2.4固體廢物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評價固體廢物治理設施(如鉻渣解毒設施)的處理效果。
9.3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分別以地表水、地下水、環境空氣、土壤、海水監測數據及敏感點噪聲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環境質量標準或環評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評價達標情況(無執行標準不評價),若排放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10驗收監測結論
10.1環境保設施調試效果
簡述廢水、廢氣(有組織、無組織)、廠界噪聲、固(液)體廢物監測結果及達標排放情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達標情況、各項環保設施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是否符合環評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設計指標。
10.2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簡述項目周邊地表水、地下水、環境空氣、土壤及海水的環境質量及敏感點噪聲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1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竣工驗收登記表
附錄3工況記錄推薦方法
以下為推薦的典型行業主體工程、環保工程及輔助工程在驗收監測期間的工況記錄方法:
1主體工程
1.1生產制造類項目
1)產品產量核算法
對于工業制造類項目在監測期間的工況,大多數情況下依據的是建設項目的相應產品在監測期間的實際產量。
、艑τ谏a工序繁多的,監測之前需全面了解各工序的生產時間和產量,以合理安排對各工序的監測并記錄各工序產品產量,如大型鋼鐵項目。
、茖τ诙嗟拦ば蜻B續生產的,按最終產品產量進行核算即可,如半導體行業。
、菍τ谝粭l生產線生產多種產品,使用不同原輔材料的多種產品共用一條生產線的,在每個產品生產期間分別監測,以每種產品的產量核定工況,如獸藥、農藥、染料等生產行業。如產品種類繁多,可根據原輔材料種類將產品歸類,在使用同種原輔材料的同類產品中選取典型產品監測。
2)原輔材料核算法
、艑τ谏a周期長,監測期間無法通過計算產量來核定生產負荷的,通常以主要原材料如鋼材的處理量核算,如船舶及大型機械制造業。
、茖τ诙喾N產品由同一生產線生產,生產工藝、原輔材料相近,排污情況基本相同的,通常選取某一產品生產時監測,根據主要原料投入量核定生產負荷,如生物制藥行業。
1.2公用市政類項目
1)電廠
火電廠實際生產負荷以發電量衡量,熱電廠實際生產負荷以蒸發量衡量,對于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還需考慮余熱鍋爐的蒸發量。
2)污水處理廠
通過記錄污水廠進口累計流量數據核定工況。為與出口樣品相匹配,建議提前一個處理周期即開始記錄流量。
3)垃圾填埋主體工程
根據監測期間垃圾填埋量統計工況。對于同一填埋場填埋生活垃圾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兩種不同種類垃圾的,應對每種垃圾的填埋量均作統計。
4)生活垃圾/危廢焚燒主體工程
按監測期間的焚燒量統計工況。對于危廢焚燒企業,還需確認其固體/液體/氣體焚燒量的比例是否與設計值相同,確認焚燒入爐料配伍菜單是否與設計要求基本相同。
5)機場項目主體工程
按起降架次統計工況。對于大型機場改、擴建項目,工況的把控應具體到所驗收的跑道,掌握監測期間各跑道所有型號飛機的起降架次及時間。
1.3其他建設項目
1)化工原料或能源物料倉儲
廢氣排放來源于儲罐的大、小呼吸。驗收監測重點集中在對環境影響較大的大呼吸排放時段,即裝卸操作時段,并通過單位時間物料裝卸量來核定工況。必要時可通過同類儲罐間的物料轉移來模擬運作。
2)研發實驗類項目
實驗種類變換頻繁,實驗時間短,試劑復雜、消耗量少,排氣管道多,難以以定量指標核定工況,只能通過各實驗室試劑使用情況的記錄來說明工況。
3)房產類項目
驗收監測時,模擬開啟聲源可滿足噪聲監測要求;廢水處理和鍋爐工況監控可參見本文環保、輔助工程部分,飲食業油煙氣的驗收監測一般待招商后開展。
2環保工程
2.1污水處理設施
工況記錄同污水處理廠,但記錄污水處理量時不應納入因工藝需要用于稀釋高濃度廢水而摻入的地表水或回用水等。
2.2半導體行業有機廢氣處理裝置
半導體行業的有機廢氣通常是連續產生的,但對于有機廢氣的沸石轉輪濃縮處理裝置,其再生高濃度廢氣的燃燒是間歇運行的,需要了解其燃燒時間。
2.3焚燒爐
焚燒量是主要的工況核定參數,其他還有熱功率等參數;て髽I的熱氧化爐和其他焚燒爐焚燒企業內各生產單元產生的廢氣、廢液等。
3輔助工程
3.1鍋爐
蒸汽鍋爐:負荷參數為鍋爐蒸發量,以蒸汽流量表法、水表法、量水箱法測定,或根據燃料消耗量計算。
熱水鍋爐:負荷參數為鍋爐功率,計算鍋爐功率所需的參數有:讀取鍋爐出水、回水溫度,讀取或測定進/回水管流量從而計算循環水量。房產類項目的熱水鍋爐一般加熱時間短(僅10分鐘),保溫時間長,應合理設定監測頻率、安排監測時間。如鍋爐加熱運行時間短至無法滿足測試所需時間時,可適當縮短監測時間。
導熱油爐:與熱水鍋爐類似,但其功率計算涉及相應油品導熱系數的查找。
3.2工業爐窯
根據GB9078-1996《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測試應在最大熱負荷下進行,或在燃料耗量較大的穩定加熱階段進行。
熔煉爐、熔化爐等:在其熔煉、熔化作業時段進行監測,并以產品產量或投料量進行工況核定。
有固定的升溫程序的加熱爐(如鋼鐵、機電等行業):確保在升溫程序期間監測。
3.3噴涂作業
如噴涂對象為同一種產品,大小、形狀、表面積相同,常以噴涂對象的數量作為噴涂作業工況的核定參數;其余則可根據噴槍的使用數量、噴漆的用量、噴涂面積等核定工況。
附錄4驗收意見
××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年×月×日,××單位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ㄒ唬┙ㄔO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建設地點、性質、產品、規模,工程組成與建設內容,包括廠外配套工程和依托工程等情況,依托工程與本工程的同步性等。
。ǘ┙ㄔO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環評報告書(表)編制與審批情況、開工與竣工時間、調試運行時間、排污許可證申領情況、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有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ㄈ┩顿Y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與環保投資情況。
(四)驗收范圍
明確本次驗收的范圍,不屬于本次驗收的內容予以說明。
二、工程變動情況
簡述工程與環評階段對比是否有重大變動、是否存在變化情況、有重大變動的是否重新報批環評文件、存在變化情況的是否有變動說明。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ㄒ唬⿵U水
廢水種類、主要污染物、治理設施與工藝、設計處理能力與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廢水回用情況、廢水排放去向等。
。ǘ⿵U氣
有組織排放廢氣和無組織排放廢氣種類、主要污染物、污染治理設施與工藝及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廢氣排放去向等。
。ㄈ┰肼
主要噪聲源和所采取的降噪措施,項目周邊噪聲敏感目標情況。
。ㄋ模┕腆w廢物
固體廢物的種類、性質、產生量與處理處置量、處理處置方式、一般固體廢物暫存與委托處置情況(合同、最終去向)、危險廢物暫存與委托處置情況(轉移聯單、合同、處置單位資質)等。
固體廢物貯存場污染物與治理設施建設情況(若有固體廢物貯存場)。
。ㄎ澹┢渌h境保護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簡述危險化學品貯罐區、油罐區、其他裝置區圍堰尺寸,重點區域防滲工程、地下水監測(控)井設置數量及位置,事故池數量、尺寸、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統及雨水切換閥位置、切換方式,危險氣體報警器數量、安裝位置、常設報警限值,事故報警系統,應急處置物資儲備等。
2.在線監測裝置
簡述廢水、廢氣在線監測裝置安裝位置、數量、型號、監測因子、監測數據聯網系統等。
3.其他
“以新帶老”改造工程、污染物排放口規范化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要求采取的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ㄒ唬┪廴疚镞_標排放情況
1.廢水
各類廢水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2.廢氣
有組織排放:各類廢氣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無組織排放:廠界/車間無組織排放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3.廠界噪聲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4.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如污泥)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5.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項目主要污染排放總量核算結果、是否滿足審批部門批復的總量控制指標。
。ǘ┉h保設施去除效率
1.廢水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計算各類廢水治理設施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是否滿足環評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設計指標。
2.廢氣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計算各類廢氣治理設施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是否滿足環評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設計指標。
3.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計算噪聲治理設施的降噪效果。
4.固體廢物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計算固體廢物治理設施(如鉻渣解毒設施)的處理效果。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按環境要素根據監測結果,簡述項目周邊地表水、地下水、環境空氣、土壤及海水的環境質量及敏感點噪聲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提出驗收是否合格的意見。若不合格,應明確項目存在的主要問題,并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如監測結果存在超標、環境保護設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實、發生重大變動未履行相關手續、建設過程中造成的重大污染未完全治理、驗收監測報告存在重大質量缺陷、各級環境保護部門的整改要求未完全落實等,提出內容具體、要求明確、技術可行、操作性強的后續整改事項。
七、驗收人員信息
給出驗收人員名單,包括驗收負責人和參加驗收人員的姓名、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單位
×年×月×日
附錄5“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相關說明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中應如實記載的內容包括環境保護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過程簡況,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除環境保護設施外的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的實施情況以及整改工作情況等,現將建設單位需要說明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1環境保護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過程簡況
1.1設計簡況
需如實說明是否將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納入了初步設計,環境保護設施的設計是否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是否編制了環境保護篇章,是否落實了防止污染和生態破環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1.2施工簡況
需如實說明是否將環境保護設施納入了施工合同,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進度和資金是否得到了保證,項目建設過程中是否組織實施了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1.3驗收過程簡況
說明建設項目竣工時間,驗收工作啟動時間,自主驗收方式(自有能力或委托其他機構),自有能力進行驗收的,需說明自有人員、場所和設備等自行監測能力;委托其他機構的需說明受委托機構的名稱、資質和能力,委托合同和責任約定的關鍵內容。說明驗收監測報告完成時間、提出驗收意見的方式和時間,驗收意見的結論。
2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的實施情況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除環境保護設施外的其他環境保護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現將需要說明的措施內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2.1制度措施落實情況
(1)環保組織機構及規章制度
需如實說明是否建立了環保組織機構,機構人員組成及職責分工;列表描述各項環保規章制度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保護設施調試及日常運行維護制度、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運行維護費用保障計劃等。
(2)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需如實說明是否制訂了完善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是否進行了備案及收否具有備案文件、預案中是否明確了區域應急聯動方案,是否按照預案進行過演練等。
。3)環境監測計劃
需如實說明企業是否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制定了環境監測計劃,是否按計劃進行過監測,監測結果如何。
2.2配套措施落實情況
(1)區域削減及淘汰落后產能
涉及到區域內削減污染物總量措施和淘汰落后產能的措施,需如實說明落實情況、責任主體并附相關具有支撐力的證明材料。
。2)防護距離控制及居民搬遷
需如實描述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防護距離控制及居民搬遷要求、責任主體,如實說明采取的防護距離控制的具體措施、居民搬遷方案、過程及結果,并附相關具有支撐力的證明材料。
2.3其他措施落實情況
如林地補償、珍惜動植物保護、區域環境整治、相關外圍工程建設情況等,均需如實說明落實情況。
3整改工作情況
整改工作情況需說明項目建設過程中、竣工后、驗收監測期間、提出驗收意見后等各環節采取的各項整改工作、具體整改內容、整改時間及整改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