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我國環保產業政策將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重點,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環保產業正逐步成為我國發展的一大支柱產業。作為環保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水環境治理行業面臨著難得的歷史機遇期。一時間,各類傳統水務企業、建筑企業等以“五花八門”的方式蜂擁而入。
在眾多參與者蜂擁而至的趨勢下,水環境治理行業真的美好嗎?筆者相信現有及未來一個時期的產業政策是將行業向健康、可持續的發展方向引導,但如果各方因素使得地方政府和參與企業兩者不會做、做不好、不好做,那么行業的良性發展將受到嚴重制約。
1 地方政府的“不好做”體現在很難從需求出發,而是選擇利益平衡
在我國,由于PPP和水環境綜合整治剛剛起步,經驗欠缺、單位成本較高,會存在“不會做、做不好”這兩個問題。但是,隨著治理模式成熟,這些問題能夠得到比較好的解決。但“不好做”的問題,則對政府、參與企業以及水環境治理行業十分不利。在現階段十分普遍,挑戰更大。
政府層面的“不好做”主要由以下兩方面的因素造成。一是PPP模式缺乏專門的立法,只有部委和地方相關政策文件對其進行規范,效力層級不高,系統性不強。這就使得PPP項目在推進實施的過程中隨意性較大。
二是諸多水環境治理PPP項目,尤其是投資金額較大的項目,從醞釀識別階段開始,就有很多環保/非環保公司、建筑公司等參與者介入進行角力。這就使得地方政府很難從需求角度出發,考慮當地需要什么樣的供給才能使項目達到更好的效果。在搖擺不定、比權量力的過程中,政府最終的選擇大多是利益平衡,而非真正滿足項目需求。
比如,一個大項目一般有十幾家甚至幾十家企業在運作,地方政府選擇參與企業的出發點往往是看哪家企業商務關系好、得罪誰的負面影響最小、誰承諾的條件優厚,而不是誰能把項目做優。
2 參與企業業務同質化嚴重,舍本逐末
企業層面的“不好做”主要體現在業務的同質化和舍本逐末兩個方面。
細數國內水環境治理領域主流和非主流的企業,其業務類型、業務模式,乃至推介話語體系基本相同,幾乎全部以“綜合解決方案服務商”、“環境綜合服務商”定位;幾乎全部具有“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產業鏈全覆蓋優勢;幾乎全部都有幾個“全國/全球第一”的項目或設備。
且不論真實的水平和美好的愿景之間有多大差距,當自身和競爭對手同時具備上述屬性時,水環境治理企業其實并沒有“優勢”和不可替代性。
而同質化的企業提供同質化的產品和服務,正推動水環境治理行業加速進入沒有技術和模式創新基礎的“偽成熟期”。
邁克爾·波特提出的三大競爭戰略——總成本領先戰略、差異化戰略和集中化戰略似乎完全不適用于我國水環境治理企業,至少筆者從沒接觸過選擇并一貫執行三種戰略之一的企業。
如果企業要做強保持競爭優勢,就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戰略,而不能既想有成本優勢又具有差異化服務,這樣的企業是做不大的,這就是“夾層企業”。目前我了解的情況是業內沒有一貫堅持一種戰略的企業,都想做、都做,但不精深。
當水環境治理行業從快速發展轉向成熟和衰退階段時,當企業由盲從到理性時,我們就會發現很多事情沒做好,甚至是錯誤的。那時,多數處于“夾層”的企業將會更加艱難。
同時,水環境治理行業區域壟斷性較強,當行業快速發展時,競爭對手都在跑馬圈地,不搶占意味著失去市場,無差異化的跟風導致低價惡性競爭愈演愈烈。
現階段,收益率超過7%的水環境治理項目已經難覓蹤跡,大多數項目收益率在2%~5%的水平。水環境治理項目和房屋裝修類似,投入和選材的彈性很大,在項目收益難以覆蓋融資成本的情況下,利潤從何而來?
筆者認為,企業的“本”是價值,“末”是利潤,有價值才能創造利潤,有效供給才能創造需求。遺憾的是,多數水環境治理企業并沒有“有效供給”的基礎,而是通過股東背景、政商關系和同質化產品滿足需求。
3 應加強招投標、工程建設監管,制定績效考核辦法
政府和企業囿于自身的“難處”,使得水環境項目落入“不好做”的境遇。那么要克服這些“難處”,筆者提出以下幾方面的建議。
筆者認為,政府層面應該重點加強監管,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倒逼企業升級。
財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國入庫PPP項目11260個,投資額13.5萬億元。PPP熱潮來襲是不爭的事實,推廣PPP需要完善政府監管體制建設才能保證PPP的持續發展。
具體來說,一是完善招投標監管,尤其是招標條件的合理性、歧視性和排他性。二是加強工程建設環節監管,杜絕工程分包、轉包等現場,防止中標企業為節約建設成本導致的劣質工程。三是科學制定項目運營績效考核辦法和內容,使地方水環境實現長治久清,而非“假運營”坐等投資回款。
4 市場主體應優化戰略、修煉內功
對于PPP項目參與企業,應該主要從戰略執行、修煉內功與合理利潤3個方面克服項目“不好做”的問題。
當前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我國經濟發展方式加速轉變,傳統長期戰略規劃的方式已經很難適應市場的“善變”,這就要求企業的戰略要緊隨市場而動。
制定戰略相對容易,難點在于執行以及執行如何適應戰略的不斷調整。從戰略制定到執行可概況為“定目標、找路徑、配資源”,事實上,多數水環境治理企業僅停留在第一步,忽略了更重要的后兩步。
水環境綜合治理行業在我國仍屬新鮮事物,多數企業將其作為主營業務的一項,“內功”普遍堪憂。2015年,按研發投入總量排名前10位的環保企業共計投入18.5億元,前20名共計投入24.8億元,前30名共計投入27.7億元,約占當年合計營業收入的1%~3%左右。
對比其他行業,當年華為研發投入為596億元,占營業收入的15%。2015年,華為一家公司的研發投入是環保前十位的32.2倍,前20位的24倍,前30位21.5倍。每年僅投入不到30億元研發資金的環保領軍企業,如何治理好數以萬億元計的市場?
近年來,生態型企業、平臺化公司是戰略和組織創新的熱門話題,生態型企業組織形態是在金字塔和平臺化組織基礎上的升級,是未來企業組織形式的發展趨勢。生態型企業是開放、共享的,這就要求企業走出“利潤最大化”、非此即彼,充滿惡性競爭的零和博弈,走向追求“合理利潤”的共生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