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環保部將開展火電與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執法檢查,以此嚴厲打擊企業無證排污行為。環保部表示,對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按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環保部的安排,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的火電機組所在企業(不包括自備電廠所在企業)以及造紙行業檢查范圍為所有制漿企業、造紙企業、漿紙聯合企業都在檢查范圍。
環保部說,根據前期排查掌握的疑似未按期持證排污企業清單逐一進行核查,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按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對于發現清單外的無證排污企業,應“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持續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
對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環保部指出,重點檢查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是否達到許可排放濃度限值要求!氨敬螜z查以企業自行監測數據作為主要依據,判斷是否達到許可排放濃度限值要求。對未開展自行監測的,或檢查中對監測數據存疑的,應組織開展執法監測!杯h保部說,對污染物排放超過許可排放濃度限值的,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企業,要明確最后達標時限,到期不達標的要報請地方政府依法關停。
環保部提出,對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對自行監測情況開展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開展自行監測,以及自行監測的點位、因子、頻次是否符合排污許可證要求。對于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污染物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環保部說,應在政府網站“環境違法曝光臺”及時公開違法企業名單及查處情況。同時,加強對執法檢查宣傳報道力度,曝光一批火電、造紙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發揮典型案例的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