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疫情期間工資發放新政策
人社部等7日印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對一些問題進行了明確。
春節延長假上班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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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那么,如果在春節3天延長假期間上班的話,工資怎么發呢?
上述意見明確,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 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也就是說,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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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加班要支付兩倍工資
為了防控疫情,多數省份已經宣布延遲企業復工,多數是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時復工。那么,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么發呢?
對于這個問題,上海人社局表示,延遲復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這幾天屬于休息日。對于休息的職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于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兩倍工資。
廣東、福建等地明確,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不能按期到崗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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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
很多人關心,延遲復工結束后,因為受到疫情影響,不能按時返回工作地到崗,怎么辦?
上述意見明確,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 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如果使用帶薪年休假,那么工資自然是按照正常提供勞動來計算了。北京人社局指出,對于因疫情未及時返京復工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待崗期間工資怎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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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沒上班發放生活費
如果用完各類休假了,還是無法復工或返崗的,工資怎么發?
上述意見明確,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于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各地生活費標準不盡一致。其中,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 陜西規定,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生活費。
在家上班工資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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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很多人還關心,在家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上班的工資如何算呢?
居家辦公期間的工資是照發的。北京人社局明確,疫情防控期間,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 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江蘇也提出,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被隔離了工資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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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期照常發工資
如果被隔離了,工資怎么發呢?
上述意見明確, 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后,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企業也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意見還明確,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指導企業全面了解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情況,要求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企業困難能否降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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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協商調整薪酬
西貝餐飲董事長賈國龍日前在接受采訪時說:“疫情致2萬多員工待業,貸款發工資也只能撐3個月!”那么,如果企業因為經營困難,能否給職工降低工資呢?
上述意見明確,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 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周轉壓力。
(轉自搜狐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