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 任 強 律師
公眾號/海普睿誠律師事務所
考慮到本次疫情的影響,以及目前諸多地產商和行業協會發出的減免租金的倡議,商業地產業主和商戶依據公平原則共同分擔損失,可能是法官在司法裁判層面會采納的觀點。因此,律師建議出租方在承租方提出減免租金要求時,首先不要強硬拒絕,可以考慮結合租賃商戶的不同情形,制定不同的租金調整方案。畢竟長久的合作關系需要維護,各方攜起手來共抗疫情,共克時艱,協調處理、避免訴訟方為適宜的解決之道。
一、積極應對商戶
如有商戶提出減租要求的,建議業務、法務人員從以下幾個角度審核商戶需求,從法律和事實角度對商戶的要求做出解釋,同時為未來可能發生的訴訟收集材料:
二、采用靈活方式減免或緩交租金
如前所述,萬達、融創等房東均已出臺其減租方案,如(1)萬達:免租1個月零7天,給予商戶租金、物業費疫情扶持,免除2020年1月25日(大年初一)至2020年2月29日期間租金物業費。(2)融創:免租1個月零7天,對旗下運營中的文旅商業項目所有店鋪的租金進行減免支持,免除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間租金。(3)龍湖:減半2個月零7天,對旗下商場的所有商戶,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租金費用(含物業費、推廣費)減半。
但是對于一般的商業出租人來說,可能沒有足夠的體量支撐上述減租辦法,在此情況下,可以考慮如下方法解決問題:
綜上,不論采用何種方式, 建議業主面對商戶減租要求時,正面應對,積極協商。一方面可穩定商戶的信心、增強商戶對于業主的認可度、獲得社會和輿論的積極評價,另一方面,也避免后期可能產生的租金糾紛,減少訴累。當前形勢尤為嚴峻,業主與商戶更應相互體諒,盡快就減免租金問題達成共識,共度時艱。
三、如果未來產生爭議,糾紛解決的策略
如果業主與商戶未就上述問題達成一致,甚至在疫情過后,訴諸法律。
在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大環境下,在黨中央和大部分各級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應急救災是當務之急;當社會環境和公共秩序恢復到正常水平之時,各地商業地產項目整體的欣欣向榮、蓬勃發展,才是業主和商戶共享我國經濟增長碩果的基礎。
參考文獻:
1. 韓世遠.合同法總論(第四版).法律出版社
2. 黃超宇.商業地產 | 出租方如何面對“承租商戶減租要求”.載“MC Legal”微信公眾號
3. 貓鼠游戲.從爭議解決角度分析:疫情作為“不可抗力”,不必然成為租金減免的理由.載“新則”微信公眾號